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收容所管理員的一封信

「跟大家分享以下故事(文章有些長),我想社會需要一記當頭棒喝。」
我是流浪動物收容所的管理員,希望分享自身經驗能讓大家更瞭解收所容內的情形。或許有一天,當你看著這些傷心、失落、疑惑的眼神時,你會對「繁殖及販售寵物給你不認識的人」這件事有所改觀那隻剛從你手中售出的小狗,當牠不再是隻可愛的小狗時,很有可能淪落到我工作的收容所。

你知道嗎? 不管是不是純種狗,90%被帶進收容所裡的狗,沒有機會再走出來。 而這些「被主人遺棄」或「流浪」的狗,有50%正是所謂的純種狗。

棄養理由百種,我最常聽到的理由是 :

我們要搬家了,不能帶我們的狗(或貓)一起走。

真的呀? 你們要搬去的地方不准養寵物?

這隻狗長得比我們預期的還要大。

不然你認為德國狼犬可以長多大呢?

我們沒有時間照顧牠。

真的嗎? 我每天工作10-12小時,但我還是有時間照顧我的六隻狗!

家裡的院子被狗弄得一團亂。

那麼為何不讓狗進屋子裡,讓牠成為你家庭的一員呢?

通常,這些飼主的說詞是 : 我只是不想承受要幫狗找個新家的壓力,我相信牠會被認養的 - 牠是隻很棒的狗。奇怪的是,你的寵物不會被認養,那你覺得待在收容所裡所承受的壓力是什麼呢?

好,讓我告訴你。 行屍走肉的生活。

從你將寵物留在收容所的那一刻起,牠有72小時的時間可以找新家。若是收容所還沒滿,而你的狗仍然非常健康的情況下,牠有可能可以活得久一點。

要是牠流鼻水,牠就死定了。

你的寵物會跟其他25隻左右不斷吠叫、哭嚎的動物關在一間小小的狗舍裡。 牠要在吃飯睡覺的地方排泄。 牠會很沮喪、不斷哭喊著遺棄牠的家人。

如果你的寵物很幸運,那天剛好有足夠的義工或人手可以帶牠去散散步。 如果沒有,那牠可得到的照顧只有一碗從狗舍門下塞進去的狗糧,跟清洗排泄物的強力水柱。

如果你的狗是大型犬、黑色犬或任何一種鬥犬品種(比特犬、羅威納、獒犬等),從你帶牠走進收容所大門的那一刻,就等於宣判了牠的死刑。這些品種的狗不會被認養。

如果你的狗在72小時內沒有被認養,再加上收容所太滿,他就會被撲殺。

如果收容所沒有太滿,而你的狗剛好是有人會要的品種,可能可以多留個幾天才會被處死,但是也不會留太久。 大部分的寵物在大約在一個星期之後就會對他們的『窩』表現出保護地盤的姿態,一旦有這種行為,就會被拖去處理掉。 就算是最乖的狗,在這樣的環境下,最後也只有同樣的命運。 就算你的寵物幸運的過了重重難關,卻有可能最後染上犬舍咳或是上呼吸道感染,結果還是一樣被撲殺,因為收容所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支付這筆醫療費用。

死神

大部分的人都沒有看過一隻身體還很健康,卻非常驚恐的動物被安樂死的情況。 首先,你的寵物會被鏈上鏈子,從籠子裡被牽出來。 他們看起來都是一副以為可以去散步的模樣開心的搖著尾巴。 一直到他們走到『那個房間』為止。

只要一走到門口,每隻動物都會開始嚇個半死,然後抵死不肯再往前走。 那氣味聞起來一定就是死亡的味道,或者他們可以感覺到還在那個房間裡徘徊不去、悲傷的靈魂。 真的很奇怪,可是每一隻都是這樣。 你的狗或貓會被一或兩位的獸醫助理壓著(取決於他們的體型跟驚恐程度)。 安樂死的技術人員或獸醫接著就開始進行工作。 他們會從前腳找出一條血管,然後開始注射那支有『粉紅色液體』的要命針劑。 希望你的寵物不會因為被壓著而驚恐不定,或是因此而扭傷他自己的腳。 我曾經看過針劑從腿上被狠狠扯下,上頭佈滿了鮮血,然後被驚叫哀號聲弄聾了耳朵。

他們都不是『去睡覺』而已有的時候他們會抽搐一陣子,喘著大氣,然後大小便失禁。 最後的結果就是,你的寵物的屍體會像生火的木頭一樣被疊在後面的一個大型冷凍庫裡,跟著其他也被殺掉的動物一起,等著被像垃圾一樣處理。

接下來呢?火化?載去垃圾場?加工處理成寵物食品?你不會知道,更有可能的是你連想都沒有想過。 這只不過就是一隻動物,你總是可以用錢來買另外一隻,對不對?

自主、自由及正義

我希望讀到這裡的人都已經哭紅了雙眼,而且沒有辦法把整個畫面從腦海中刪除就像我每天下班做的一樣。 我痛恨我的工作。 我痛恨為什麼有這樣的工作存在,更恨這個工作可能永遠都會在除非大家開始改變,並且意識到他們影響到的是生命,而不僅僅是丟在收容所裡的寵物而已。

每年有九百萬到一千一百萬隻的動物死在收容所裡,只有你可以讓它停止。我盡我所能的去拯救每條我能搶救的生命,但是援救所裡的動物永遠都是滿的。 每天都有更多的動物被送進來,遠比被帶回家領養的還要多更多。 我要說的重點是,「收容所裡還有寵物等著被處死,請不要繁殖或購買」。

你要恨我的話就請便真相總是讓人心痛,但卻是不爭的事實。

我只希望我能夠改變一個人想繁殖自家狗、帶他們心愛的寵物去收容所,或是買狗的想法。 我希望有人會走進我的收容所跟我說「我在網路上看到這個,讓我想要領養動物」。

這樣,一切就都值得了。

作者不詳

請分享這篇文章,讓大眾能有更多認知。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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